| 斋月期间中国公民注意事项 |
| 2009/08/18 |
8月22日,伊斯兰国家斋月将至。根据伊斯兰教规定,斋月期间,穆斯林只能在日出前及日落后方可进食、饮水等,其它时间不得在私下及公共场所吃东西、喝水等。 鉴此,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提醒我驻阿公民尊重当地风俗习惯,斋月期间请勿在公共场所场所吃东西、喝水及吸烟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此外,斋月期间通常道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,出行请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。如遇紧急情况,请速与警方和使馆联系。 另:斋月期间使馆工作时间如下: 每周日至周四: 领事部工作时间: 9:30–12:00(办理领事业务) 12:00–1:00(领取签证及相关证件) 使馆电话: 02-4434276 使馆传真: 02-4436835 |